載入廣告中...

金管會分階段納管融資租賃業 半年累計申訴86件逐見成效

金管會自去年9月中旬起,分3階段將融資租賃業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適用範圍。根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最新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累計受理申訴案件86件、評議申請案件2件,其中61件申訴案已處理完畢,金管會表示相關制度效果已逐漸顯現。

融資租賃公司過去屢傳消費糾紛與亂象,金管會因此決定將符合一定條件的融資租賃業者分階段納入金保法規範。自去年9月15日正式納管後,業者須遵守多項規定,包括廣告、業務招攬及促銷活動中須明確揭露利率與費用,並向消費者充分說明負擔費用及違約金等資訊。納管後僅受理自然人申訴案件,且不溯及既往。

金管會官員指出,目前86件申訴案中,主要類型集中在買賣服務型的分期付款(遞延性商品服務)及行銷爭議等面向,地方政府消保機關的回饋也顯示,納管後的制度效果正逐步發揮作用。

在納管進程方面,第一階段已於去年9月15日生效,將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4家上市集團旗下共13家融資租賃業者納入規範;第二階段於今年3月15日生效,進一步納入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3家業者;第三階段預計今年9月15日上路,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其餘13家會員業者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屆時3階段合計將有39家業者受到規管。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