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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法打擊計程車掛牌費亂象 違規最高罰9萬元並廢照

交通部近期接獲多起陳情,揭露計程車行向司機不當收取高額靠行牌照費的問題,其中以台中地區最為嚴重,掛牌費用竟高達35萬元。為遏止此一亂象,交通部將修訂相關法規,明定收費基準並禁止不當收費行為,違者將面臨9000元至9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遭停止部分營業或廢止營業執照,新規最快於上半年上路。

目前全台計程車牌照總量約10萬張,已掛牌約9.3萬輛,尚有約6000張空車額。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表示,計程車主管機關涵蓋直轄市及公路局,目前九成計程車集中於六都。近期陸續有司機反映,僅為取得一張牌照便須支付30萬至35萬元,費用極不合理。她進一步指出,原本以為只是個案,深入了解後才發現並非少數,計程車牌照本應無價,卻因部分車行囤積牌照而變相成為有價轉讓的商品。

胡廸琦說明,民國87年公路法修正後,地方政府應依人口比例及道路面積試算並發放計程車牌照,但多數地方政府長期未進行定期檢討,導致市場供需嚴重失衡。加上車行握有大量空車額,且牌照空缺數量的資訊不對等,使駕駛人普遍感受到經營條件的不公平。除台中地區出現30萬至35萬元的高額掛牌費外,其他縣市也有收取1萬至10萬元不等的情形,部分不良車行更透過各種名目額外收費,例如強迫司機向特定公司貸款或購車。

在空車額展延規則方面,胡廸琦指出,車行空車額3年到期後可展延一次,多數縣市展延期限為8年,高雄市甚至長達10年,過長的展延期限也助長了車行囤積牌照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亂象,交通部已於3月24日發函要求各公路主管機關定期公布車行空車額資訊,協助媒合有牌照需求的駕駛人,加速車行釋出閒置空車額。同時要求透過審議會機制,確實審查車行保留空車額的展期申請,並定期檢討轄區內計程車的合理牌照數量。

在法規修訂方面,交通部將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確禁止車行在靠行契約約定外巧立名目收費,或透過指定購車、貸款及保險等方式不當牟利。同時規定靠行費收費基準須提報公路主管機關並公開於網頁,使收費資訊透明化。預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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