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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善化段驚險瞬間!休旅車駕駛分心失控 甩尾180度撞上白車

國道3號台南善化路段於5日中午驚傳交通事故,一輛藍色休旅車行駛外側車道時,駕駛疑因精神不濟一時恍神,緊急踩下煞車後車輛隨即失控,猛烈甩尾180度後擦撞內側車道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雙方車輛也迅速移至安全處,未釀成更大災情。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事故發生時間為4月5日中午12時15分,地點位於國道3號南向346.9公里處。肇事駕駛自述行駛途中因精神不集中短暫恍神,察覺與前車車距過近後急踩煞車,車輛因此失控偏移。從後方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藍色休旅車先猛然向左偏移,險些撞上一旁黑色車輛,駕駛急忙拉回方向盤又差點撞上右側護欄,隨後車輛劇烈甩尾旋轉180度,車尾直接撞上內側車道的白色轎車,肇事車輛最終切回路肩停下,整段過程驚險萬分。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後雙方駕駛均依規定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避免占用車道引發二次事故,並於當日下午4時許前往國道警察善化分隊報案。本案屬無人傷亡的A3類交通事故,雙方權益依法受到保障。

警方強調,這類事故表面上看似輕微擦撞,但若處置不當,極可能在高速行駛的國道上演變為嚴重連環追撞。國道車速極快,一旦車輛停留在車道或路肩,後方來車幾乎沒有足夠反應時間,極易釀成重大傷亡,因此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安全撤離,遠比停在原地爭論責任更為重要。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也藉此呼籲用路人,若在國道上遭遇車輛故障或輕微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仍可行駛),務必牢記「開、放、離、撥、拍、移、等」7字處置原則:第一,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第二,於車後適當距離放置警示標誌;第三,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處;第四,撥打110報案;第五,拍照蒐集事故現場證據;第六,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第七,於安全地點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進一步提醒,高速公路行車最忌分心與疲勞駕駛,僅僅數秒鐘的恍神,就足以讓原本安全的車距瞬間歸零,進而引發事故。尤其計畫長途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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