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處今日宣布,針對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或外牆剝落維護修繕案件,若因一樓既存違建占用空間而無法施工,經協商及調解仍未達成共識者,將依「專案優先查報拆除」原則強制排除障礙,確保工程順利推動。
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力推「都更8箭」政策,其中「電梯加碼辦」方案成效顯著。根據都更處統計,目前已受理94件申請案,今年度申請量達55件,相較去年度19件大幅成長。然而,部分案件在推動過程中,因一樓違章建築占用公共空間而陷入僵局,市府因此建立調處與優先查報拆除機制加以因應。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北市許多五層樓以下老舊公寓迫切需要加裝電梯以實現無障礙環境,或因建物年久失修須修繕外牆以防止飾材剝落傷及行人。但實務上經常遇到法定空地或外牆被既存違建如雨遮、鐵窗、突緣露台等占用,導致施工鷹架或機具無法架設的困境。
建管處強調,基於公共安全與無障礙環境的高度公益性,已修正相關處理流程,凡符合專案性質的違建,將不再受限於既存違建分類分期處理的規定,直接列為「優先查報拆除」對象。
在具體作業程序上,建管處採取「先行協商、申請調解、專案查報」三階段處理模式。第一階段,欲增設電梯或辦理外牆修繕的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先主動與違建戶溝通協商。第二階段,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檢附相關文件向台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申請調解。第三階段則進入專案查報程序。
就外牆修繕案件而言,經調解不成立且經專業建築師或技師認定違建確實妨礙施工者,建管處將簽報核定優先拆除。至於增設電梯案件,申請人取得雜項執照後,若違建戶仍無故拒絕配合拆除且調解不成立,建管處將以影響公共安全為由專案執行拆除。
建管處同時說明,既存違建配合拆除後的剩餘部分,在不影響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准予依原規模以非永久性建材進行修復,兼顧違建戶權益。
建管處呼籲相關違建戶應正視公共安全的重要性,積極配合拆除阻礙施工的部分,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經認定確有妨礙施作之事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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