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遭保母虐待致死案震驚社會,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因涉嫌過失致死遭檢方起訴,預計本月16日宣判。適逢今日為社工日,全台近20所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相關系所聯合發表聲明,呼籲司法機關應充分考量社工實務工作的侷限性,以客觀標準評估其執行職務的合理範圍,不應以「結果論」將結構性的體制缺失歸咎於個別社工身上。
剴剴案中,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底已判處涉案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然而,檢方同時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負責第一線訪視工作的陳姓社工,並主張其對受助兒童具備「保證人地位」,此舉在社工實務界及學術圈引發強烈反彈。
這份由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台師大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政大社會工作研究所、東吳社工系、東海社工系等近20個系所共同具名的聲明,以「守護社會安全網,拒絕讓社工成為體制缺漏下之承擔者」為題,表達對此案發展的深切憂慮。聲明強調,孩子生命的逝去是整個社會共同的傷痛,但若僅藉由司法途徑將結構性的悲劇歸責於個人,不但無法修補社會安全網的破洞,更將從根本上重創社會工作專業的存續。
聲明針對「保證人地位」的法律認定提出質疑,指出社工的工作核心在於「資源連結」與「風險評估」,而非全天候的貼身監護。當社工在現行體制框架下已善盡訪視職責,卻仍須為保母刻意隱匿的暴力行為承擔刑事重罪,無異於要求社工具備預知犯罪的超自然能力。這樣的法律詮釋一旦擴張適用,將使基層社工淪為所有社會風險的最終責任承擔者。
聲明進一步指出,此案真正暴露的是居家托育中心督導機制不健全、托育人員職能鑑定不完善,以及跨單位橫向溝通嚴重失靈等深層系統性問題。當整個體制出現裂縫,司法卻選擇對處於最末端的社工進行究責,不僅無助於還原事件全貌,反而遮掩了行政體系本應面對的檢討責任。聲明警告,若只懲處「解決問題的人」,卻不改革「製造問題的體制」,類似的悲劇只會不斷重演。
學界也對社工人才流失的危機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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