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兒少結社權遭法律卡關 立委偕民團呼籲修法解除年齡與人數限制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今日攜手多個青年倡議團體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法規導致兒少團體無法合法登記立案及進行募款,嚴重限縮兒少的結社權利。她呼籲政府儘速提出修法方案,取消人民團體法中對發起人的年齡限制與人數門檻,讓兒少的結社自由不再淪為空談。

這場以「兒少要結社,權利不打折」為主題的記者會,在立法院舉行,出席團體包括台灣小熊教育、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組織。張雅琳指出,社會一方面鼓勵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現行法律卻不允許他們自主結社,形成矛盾。她援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5條強調,兒童與青少年同樣享有結社自由與和平集會的基本人權,有權組成團體、加入組織,並透過集體行動表達意見。

「小熊教育」社會參與專員、目前就讀高三的張育嘉分享親身經歷,他從高一起便關注兒少結社權議題,並創立一個致力於翻轉教育不平等的非營利團隊。然而這個團隊在法律上始終是隱形的存在,既非學校社團,也非協會或財團法人。他表示,依據現行人民團體法規定,立案須有30位成年人發起,使得他們始終無法完成合法登記。除了缺乏法人身分,團隊更因公益勸募條例的限制而無法合法募款。張育嘉感慨地說,他理解立法需要時間,但不希望未來的台灣青年在想為社會貢獻心力時,仍被過時的法律所束縛。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副理事長陳祥廷則批評,現行法制習慣以年齡作為衡量能力的唯一標準,不僅忽略了不同類型的結社本應設有不同門檻,更抹煞了結社過程本身就是最佳公民教育的事實。他代表團體提出三大訴求:首先,下修發起人門檻,指出現行政黨法已允許16歲青年加入政黨,人民團體法卻仍設有限制,應廢除發起人須年滿18歲的規定及30人發起門檻;其次,承認數位空間結社,因應當代多元參與型態,讓線上集結也能獲得體制認可;第三,建立自主支持機制,政府應積極提供場地、經費及行政協助等資源,讓資源成為兒少結社的助力而非阻力。陳祥廷強調,面對這些困境,「下一代不會屈服」。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