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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鯉魚潭船隻管理長期真空 立委促速訂浮具及動力小船罰則

花蓮鯉魚潭今年2月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導致一名男童不幸溺斃。立委林月琴今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嚴厲批評,該起悲劇並非偶發個案,當地船隻管理早已超過半年處於無人監管的真空狀態,要求相關單位儘速訂定浮具及動力小船的處罰規定,避免憾事重演。

林月琴指出,類似水域安全爭議屢見不鮮,2023年基隆大武崙沙灘曾在一天內發生3人溺斃事件,當時基隆市政府與觀光署北觀處就水域管理權責互相推諉。此次鯉魚潭事件再度上演相同戲碼,花蓮縣政府主張僅負責營運許可,無義務訂定自治條例;觀光署縱管處則認為應由地方制定自治條例,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最終受害的卻是無辜民眾。

林月琴進一步揭露,花蓮縣府早在去年6月便廢止鯉魚潭相關管理程序,意味著當地船隻管理長達半年以上形同虛設,縱管處甚至表示無法取得相關資料,顯示這段期間船隻完全未經安全檢查。

交通部長陳世凱坦承,過去確實存在法令不夠周全或應執行而未落實的情形,目前觀光署已與花蓮縣政府達成共識,該列管的項目必須確實列管,航港局也將介入協助地方制定自治條例。觀光署長陳玉秀也表示,經此次事件檢討後發現中央與地方在法令面均有疏漏,已著手研議更完善的管理機制。

林月琴強調,水域管理問題並非花蓮獨有,目前相關管理僅依賴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僅能公告禁止進入區域及裁罰違規遊客,卻未明確規範浮具安全管理的執行方式。她指出,現行中央法令僅規定地方「得視需要」納管動力小船及浮具,全台目前僅新北、南投、宜蘭三縣市訂有自治條例,包括花蓮、嘉義、桃園在內共有13個縣市尚未制定相關規範。

陳世凱回應,浮具區分為動力與非動力兩類,非動力浮具目前以勸導為主,但動力浮具危險性較高,希望能採取強制性管理措施。林月琴最後呼籲,中央應儘速檢討法令不足之處,明確訂定浮具及動力小船的處罰規定,而非讓中央與地方繼續各推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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