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校園濫訴亂象,教育部積極推動校事會議相關修法。在多個教育團體及立法委員的倡議下,教育部擬將冤案補償條款納入修法範圍,未來教師若經調查後證實清白,停聘期間將可補發本俸及學術研究費,以保障教師權益。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絕大多數教師皆盡心投入教學工作,然而在班級經營與學生管教過程中,難免遭遇誤解,甚至被迫進入調查與訴訟程序。他強調,這些非自願的停職情況不應讓教師承受過度的經濟損失。
依據現行規定,教師經調查後若未遭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而回復聘任,停聘期間僅補發本薪,約僅為教師實際薪資的一半。教育團體及立委認為,此作法形同對無辜教師施加不利處分,在非自願停止工作的情況下,僅能領取部分薪資,嚴重影響其基本生活與家庭照顧需求。
對此,教育部擬修正「教師法」第25條,將回復聘任教師的補發範圍擴大至本薪及學術研究費等固定支領項目,以確保教師在停聘期間的基本生活不受過度衝擊。鄭英耀進一步說明,除涉及性別平等事件的調查另有專法規範外,修法完成後教師均可領回停聘期間的本俸與學術研究費。
鄭英耀也提到,近期校事會議修法中排除匿名檢舉的規定,有助於減少濫訴問題,進而紓緩教師面臨的壓力,讓教育現場回歸正常教學秩序。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隨後發布新聞稿,對教育部支持修法表達感謝,認為此舉有助於還給教師基本的公平正義。全教總並呼籲儘速完成修法程序,「讓正義的一線天光,早日照進烏雲遍布的校園。」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