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於今日駁回總統川普一項針對公共媒體的行政命令,認定該命令「違法且無法執行」。這項命令原計畫全面終止對全國公共電台(NPR)及公共電視網(PBS)的聯邦經費補助。
負責審理此案的聯邦地區法官莫斯(Randolph Moss)在長達62頁的裁定意見書中指出,川普發布這項命令的真正目的,是對發表令其不滿言論的媒體機構進行懲罰。莫斯強調,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容忍這種基於觀點的歧視與報復行為」。
該行政命令於2025年5月1日簽署發布,宣稱目的是「確保聯邦資金不被用於資助帶有偏見及黨派立場的新聞報導」。川普長期以來頻繁抨擊對其持批評態度的新聞媒體存在「自由派」偏見,去年更公開將NPR與PBS定性為「激進左翼民主黨的喉舌」。
莫斯法官在意見書中明確區分了總統的言論權利與行政權力的界限。他寫道:「可以肯定的是,總統有權批評這篇或任何其他報導,也可以依自身意願自由表達觀點。」但他同時強調:「然而,總統不能動用政府權力,指示聯邦機構因原告發表他不喜歡的言論而採取報復行動,藉此阻止原告獲得聯邦補助等資金。」這項裁定再度凸顯行政權與新聞自由之間的緊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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