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委員蕭祈宏違反旋轉門條款 北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
NCC前主秘蕭祈宏。(圖/翻攝「3S MARKET Video」YT頻道)
NCC前主秘蕭祈宏。(圖/翻攝「3S MARKET Video」YT頻道)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蕭祈宏卸任後擔任電信業者顧問,遭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判處蕭祈宏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於雲林地檢署在民國112年間偵辦車手集團案時意外揭露。當時檢方破獲該集團以合法名義掩護非法行為,製作「黑莓卡」及「比特卡」等漫遊與國內網卡,進一步追查網卡來源後,發現陳姓等電信業者涉入其中,全案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共22人。
檢方在偵辦過程中,進一步查出蕭祈宏涉嫌違反旋轉門條款。蕭祈宏於卸任NCC委員後,前往陳姓電信業者所經營的二五電訊公司擔任顧問職務,雲林地檢署於113年間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其起訴,案件後移轉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蕭祈宏畢業於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碩士班,專長領域涵蓋電機電子及通訊傳播監理,歷任NCC委員、NCC主任秘書兼發言人,以及經濟部通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委員等要職。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