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事件再添一樁。一名吳姓男子日前至台北榮民總醫院急診室就醫,過程中因不滿醫護人員處置方式及態度,情緒激動失控,當場揮拳毆打一名林姓醫師,造成對方胸部及腹部受傷。事後林醫師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吳男以強暴方式妨害醫療業務,依違反醫療法提起公訴。
事發於去年10月4日晚間9時許,吳男在急診室內突然情緒爆發,先是衝向急診室門口,林姓醫師見狀上前勸導,建議他繼續留院接受治療。然而吳男非但不接受勸告,反而揮拳攻擊林醫師胸部,隨後再朝腹部出手,導致林醫師胸壁及腹部出現鈍挫傷,急診室現場一度陷入混亂。
警方到場調查時,吳男坦承當時因想「爬牆出院」而與醫護人員發生衝突。在場醫護人員作證表示,吳男突然衝出診療區,情緒極度激動,林醫師好意勸阻卻遭到暴力對待,現場人員隨即合力將吳男壓制,直至警方抵達後才交由警方處理。急診室保全人員也證實,吳男掛號進入急診室後不久便試圖離開,在林醫師勸導過程中兩度動手攻擊,現場氣氛十分緊張。
檢察官綜合院內監視器畫面、醫護人員及保全等多名證人證詞,認定吳男行為已構成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所規範之以強暴方式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嫌,依法對其提起公訴。雖然林醫師就傷害罪部分未提出告訴,但妨害醫療業務屬公訴罪,檢方仍主動追訴,以維護醫療人員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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