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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呂錦茹聲請解除電子監控遭駁 北院裁定延長境管及科控8個月

國民黨前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涉及罷免提議書偽造案,日前以電子手鐶影響健康為由,向法院聲請解除科技監控,但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仍有限制出境之必要,裁定自4月1日起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同案被告、國民黨前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及書記長初文卿,也同樣遭裁定自4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本案源於民國114年2月間,黃呂錦茹等人涉嫌指示志工偽造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台北地檢署於同年6月間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第4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及罷免吳思瑤案原領銜人賴苡任等5人提起公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3人偵查期間一度遭羈押,後分別以10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交保。

由於3人限制出境期限即將届滿,北院日前開庭審理延長境管事宜。庭上3人均表示認罪,並強調無逃亡之虞,請求法院解除境管。其中黃呂錦茹陳稱,佩戴電子手鐶令她深感沒有尊嚴,且手鐶電壓導致身體不適,即便將藥量增加至2倍仍無法有效控制血壓,懇請法院准予解除。

然而,北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黃呂錦茹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曾擔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要職,對組織內的證人及共同被告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裁定中進一步指出,黃呂錦茹在檢警展開調查之前,即有指示他人製作「文書偽造侵犯個資相關回應」說帖之行為;初文卿與姚富文則有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之情事,3人均存在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

基於上述理由,北院於3月27日裁定黃呂錦茹等3人自4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境管期間黃呂錦茹仍須持續佩戴電子手鐶,聲請解除科技監控部分則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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