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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籌3000萬加保後深夜離開北院 痛批判決令人悲憤難平

台北地方法院26日針對京華城弊案等相關案件進行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有期徒刑,法官同時裁定加保新台幣3000萬元。沈慶京於27日深夜近11時完成辦保手續後步出法院,神情凝重地表示,對於這次的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悲憤與難過。

沈慶京在離開法院時忍不住吐露心中不滿,他指出早在30多年前,自己捐出2400坪土地才換得較高的容積率,然而當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卻未經討論便將此案擱置。他強調,陳情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對於檢察官指控他藉由陳情達成犯罪目的,他完全無法理解,質問「我們何來之罪?」

沈慶京進一步表示:「我們辛辛苦苦捐出去的東西、換來的東西,本來就是我們原有的權益,並沒有越蓋越多,只是想維持原本擁有卻被收回的部分,僅僅是這樣的陳情而已。所以今天千言萬語,只能說無限悲傷。」他還透露自己身體狀況不佳、病痛纏身,並控訴檢察官為了對付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試圖逼迫他指證柯文哲,導致他身心承受極大的痛苦與折磨。

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內容,本案共分為四大區塊,分別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選辦公室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起訴書指出,沈慶京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率,並透過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各自匯款30萬元,偽裝為捐贈台灣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實際上是交付總計210萬元的賄賂予柯文哲。

北院26日宣判結果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犯貪污收賄等罪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犯貪污收賄等罪遭判處15年6個月有期徒刑、沈慶京因犯貪污圖利等罪遭判處10年有期徒刑、前台北捷運董事長李文宗因犯公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宣判後,法院隨即針對審理期間獲具保停押的柯文哲等4名被告召開強制處分訊問庭。法官認定沈慶京原先1.8億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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