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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制度缺配套,改革恐成空談,國教盟籲補強支持機制

轉介制度缺配套,改革恐成空談,國教盟籲補強支持機制

(記者林駿翰/綜合報導)針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3)日召開「校園安全與受教權的平衡」公聽會,國教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國教盟」)表示,支持《國民轉介教育條例》立法方向。台灣確實需要一套能接住高風險學生、同時兼顧多數學生受教權與校園安全的制度,但若修法只停留在「把學生轉出去」,卻沒有完整的家庭支持、返校銜接與跨系統接手機制,制度改革恐怕仍將停留在表面,無法真正補上校園安全與學生處遇的長期破口。

國教盟指出,現行過渡性教育措施的最大問題,不只是量能不足,更是制度本身難以有效啟動。依目前公開資料與相關說明,現行措施多半須待司法程序介入後才能啟動,服務期間有限,實際可承接的人數也相當有限,甚至出現2025年編列經費近一億元(核定補助2992萬),卻僅服務21人(註一)的嚴重落差。這顯示問題並非單純執行不力,而是制度設計本身無法讓學校、家長與地方政府在學生風險升高、尚未走到更嚴重階段前,就及早介入。

國教盟認為,台灣校園安全目前最危險的缺口,正是在教育、社政與司法體系之間長期存在的灰色地帶。有些學生已出現持續霸凌、暴力傾向、攜帶危險物品、涉入幫派或藥物濫用等高風險行為,但又未必已達司法處遇門檻;學校留不住、現行輔導撐不住、外部系統也未必能立即接手,最後讓第一線教師、其他學生與學生本人,一起暴露在制度空窗之中。這才是目前最需要補強的關鍵。

國教盟強調,支持建立轉介教育制度,不等於支持標籤化學生,更不等於支持把孩子排除在教育體系之外。真正合理的轉介教育,應以教育與輔導為核心,以安全與復歸為目標,讓學生在專業支持下調整行為、恢復學習,並在適當條件下穩定回到校園與社會。國教盟重申:「我們不反對轉介,我們反對沒有配套的轉介。」

因此,國教盟主張,《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若要真正發揮功能,至少必須補強三項關鍵機制。

一,家庭支持不能缺席:許多高風險學生的行為問題,與家庭失能造成的家庭照顧失衡、親職功能不足或支持系統薄弱密切相關。若制度只處理學生本人,卻沒有同步啟動家庭支持、親職協助與必要的跨專業介入,學生一旦離開轉介環境,問題往往容易反覆發生,制度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二,返校銜接必須入法:轉介從來不是結束,而只是過程。真正困難的,是學生在安置結束後回到原校、回到社區後,能否穩定銜接、持續被支持。若法條沒有明定返校前評估、回歸後輔導與追蹤責任,轉介教育很容易淪為短期安置,最後再把風險丟回原校與家庭。

三,跨系統接手不能再斷鏈:高風險學生的處遇,從來不可能只靠學校單獨承擔。教育、社政、司法若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最後只會形成沒有人真正負責的制度斷鏈。國教盟呼籲,條例中應明確建立跨部會協調、個案管理與責任分工機制,避免學生在不同系統之間被反覆轉送,卻始終沒有被真正接住。

除上述三大方向外,國教盟也提出幾項具體建議:包括建立教育端可主動啟動的轉介機制,不應再讓制度只能被動等待司法介入;明確界定「輔導無效」的判準,避免標準模糊引發爭議;安置期限應保有彈性,並定期評估學生狀況與返校條件,以兼顧學生實際需求;審議機制應納入心理、社工、法律與教育等跨專業代表,避免由單一行政角度決定學生去向;同時也應建立更清楚的監督與檢視機制,避免重大事件發生後,社會仍看不見制度究竟在哪一段失靈、應由誰負責。

國教盟最後強調,校園安全不能再只靠第一線教師硬撐,學生的輔導也不能再停留在片段式、短期性的處理。真正負責任的修法,不是把人移走就算改革,而是建立一套能及早介入、專業支持、持續追蹤、協助復歸的完整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同時守住多數學生的受教權,也真正幫助高風險學生不再被體制漏接。

國教盟呼籲,立法院與教育主管機關應把握這次修法契機,將《國民轉介教育條例》從「轉介安置」的概念,真正提升為一套兼顧校園安全、學生受教權、家庭支持與跨系統治理的制度方案。否則,若只有轉介之名、沒有配套之實,制度改革最終仍可能再次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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