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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談重啟核二、核三 屏東綠委列3前提:絕不允許地方承擔風險

賴清德總統今鬆口核二、核三具重啟條件。圖為核三廠/翻攝台電官網 賴清德總統今鬆口核二、核三具重啟條件。圖為核三廠/翻攝台電官網

(記者張麗娜/綜合報導)總統賴清德今(21日)公開表明,經濟部已行文台電公司,表達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運轉條件,今年3月底就會將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議。對此,屏東綠委徐富癸表示,以安全為最高原則,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也應該一併討論,完整的風險評估與社會溝通,再確認是否使用核能,而不是倉促做出政策決定。

賴清德今出席磐石會會長交接致詞時談到,感謝立法院通過《核管法》,通過《核管法》後政府可依法行政,經濟部經審慎評估後回文給台電,表達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運轉條件,現在台灣電力公司已經在準備重啟的程序當中,大概這個月底就會把重啟計畫送到核安會去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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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屏東選區立委徐富癸回應表示,身為核三廠所在地的民意代表,他對核電重啟議題的立場十分明確:尊重法律程序,但必須以安全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他提出三大前提,強調在法規完備、安全無虞、資訊透明的條件全數滿足之前,不應貿然推動重啟。

徐富癸從能源結構角度分析指出,單一核電廠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百分之五至六,比重雖非極高,但核電能否延役或重啟,關鍵仍在於安全條件是否充分達標。他進一步說明,核電廠設計壽命多為40年,延役必須經過嚴格的老化評估與設備更新程序,而台灣地處地震帶,更須符合國際核安標準。此外,長期懸而未決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問題,也應一併納入討論範疇,不能迴避。

徐富癸強調,能源政策不能僅從經濟效益單一角度思考,而應在供電穩定與公共安全之間取得妥善平衡。他認為,唯有在充分準備的前提下,針對核二、核三進行公平且完整的風險評估,並與社會各界進行深入溝通,核電是否繼續使用才具備理性討論的基礎。徐富癸最後語氣堅定地表示,屏東作為核三廠所在地,絕對不允許讓地方民眾承擔風險,卻未獲得充分的知情權與決策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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