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規劃全面重訂公務員考績法,未來將捨棄行之多年的甲乙丙丁等第制度,改以「未達良好」、「良好」及「優秀」三級制取代,且不設定各等第比例限制,草案預計4月至5月送考試院審議,並力拚本會期送進立法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19日)邀請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長施能傑及保訓會主委蔡秀涓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多位立委針對現行考績制度提出質疑,包括官等越高考績越好的現象、甲等比率上限是否取消,以及乙等被外界視為「否定」等問題。
劉建忻坦言,打考績對主管而言是件困擾的事。他指出,乙等本身仍代表肯定且有獎金,但因甲等比例遠高於乙等,導致外界普遍認為乙等等同未被肯定。他強調,從各國考績制度來看,核心精神都是獎優汰劣,中間大多數認真且表現符合預期的同仁也應獲得相對肯定,「那條線不應該是切在75%這個地方」,長期以來的僵化配額讓各方深感困擾,因此這次修法將重新設計等第架構。
施能傑進一步說明,這次改革的概念接近「重訂」考績法,而非僅是「修正」,整體架構將與過去大不相同。他解釋,考量現行制度下連甲乙都難以區別,若再將標準訂得更細只會引發更大爭議,因此決定簡化等第並明訂條件標準。未來表現確實不佳者列為「未達良好」,一般正常表現者歸入「良好」,表現特別突出者則評定為「優秀」,但評定「未達良好」及「優秀」都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標準。
施能傑也強調,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優秀」的比例理論上不會高於「良好」,但絕不會以硬性比例限制,而是依據法定標準核實評比。此外,主管若評定下屬「未達良好」,必須附具理由,且在平時考核過程中就應預先示警、與當事人溝通,讓公務員清楚了解自身表現狀況。他表示,畢竟大家都是辛苦考進政府部門,不希望輕率處理,過程中應給予充分的改善機會。
針對立委關切考績獎金各等第間僅差0.5個月是否過於接近,施能傑回應,考績獎金的調整也在這次修法的考慮範圍之內。他提到,考試院日前已通過激勵辦法,讓主管平時就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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