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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護國山台中寺」遺構遭拆除 台中市府:非文資身分,尊重私有產權

台中市中區去年意外出土的日治時期「護國山台中寺」遺構,今(19)日無預警遭怪手拆除清運,引發地方文史團體與議員強烈批評。台中市政府回應指出,該建物先前經文資審議未獲指定為古蹟,不具文化資產身分,且屬私人產權,市府依法尊重產權人處分權益。

這處遺構於去年6月曝光,當時中區一處巷道內的鐵皮建物進行拆除工程時,意外揭露一棟造型獨特的建築結構,經外界比對研判為日治時期「護國山台中寺」的附屬建物遺跡。隨後現場更出土一塊刻有台中寺住持「大野鳳洲」名號的石碑,使該遺構備受關注。台中市文化資產處隨即進行現勘,並與產權代理人協調,對方同意配合文資價值調查與審議程序,市府也依法啟動為期六個月的暫定古蹟保護措施。

然而,經台中市文資審議委員會評估後,最終決議不指定該遺構為古蹟,亦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僅決定將出土的「大野鳳洲和尚之碑」另行保存。未料今日遺構即遭拆除,在地文史團體「台中文史復興組合」獲報後緊急趕赴現場,成員搶救攜回部分日治時期使用的TR磚及建物上方的圓型水泥構件。

對此,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表示,他在得知「不指定登錄文資」的決議後,便立即要求市府在產權人尚無拆除計畫的情況下,應積極輔導產權人原地保留遺構,或至少協調移地保存,並質疑市府處理文化資產的態度過於草率。同黨市議員江肇國也指出,三週前他曾建議文資處把握時間補充史料,爭取重啟審查的機會,結果今日整座遺構竟被夷為平地,文資處事前甚至毫不知情,痛批這樣的文化資產管理根本無法守護台中的歷史文化。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則以書面說明,該案前經文資審議會審議未通過指定,因此不具文化資產身分。文資處已依審議委員建議,採取紀錄保存方式處理,包括完成調查研究及建物測繪工作,並將出土的「大野鳳洲和尚之碑」移至大里菸葉廠妥善保存。市府強調,依調查結果,該建物為日治時期台中寺附屬建築遺構,但重要構件多已散佚,經審議認定不具備文化資產價值,加上現為私人產權,市府依法尊重產權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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