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提高刑事加成及勤務繁重加成比例。苗栗縣警察局今日表示,相關方案已規劃完成並經縣府核定,預計4月起開始核發,並追溯自今年3月1日生效,其中苗栗、頭份、竹南等勤務繁重程度列為第一級的分局刑警,每月最高可增加5820元。
苗栗縣警察局說明,本次修正有兩大重點,一是刑事警察人員的「刑事加成」由原本加6成調高至加8成支給;二是本島13個縣市政府可自籌經費,依據所屬警察單位勤務繁重程度發給「勤務繁重加成」,並設有分級基準,最高可加發4成加給。
縣警局指出,苗栗縣地域廣闊,涵蓋山線、海線及都會型態等多元地形,員警在治安維護與交通管理上面臨不小的負擔與挑戰。縣長鍾東錦肯定警察人員長年守護地方治安的辛勞,同意由縣府自籌財源支持這項福利優化政策,以激勵基層員警士氣。
根據規劃內容,刑事警察人員每月可增加新台幣1940元,各單位再依勤務繁重分級核發加成,每月可額外增加2716元至3880元不等。以同屬勤務繁重第一級的苗栗、頭份及竹南3個分局刑警為例,兩項加成合計每月最高可望加薪5820元。全案預估縣府每年將增加近5000萬元支出,約有1200名警察人員受惠。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表示,警察人員長期承擔治安維護、交通疏導及各項為民服務工作,是守護地方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提升員警工作保障與福利的同時,警局也將持續精進各項勤務作為,全面強化治安維護效能,讓縣民生活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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