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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課堂脫口揭露遭性侵 狼伯父對姊妹花伸魔爪重判12年定讞

屏東一名男子阿明(化名)自2022年起,多次對兩名年幼親姪女犯下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惡行,案件因被害人在校園課堂上意外吐露遭遇而曝光。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阿明罔顧人倫、惡性重大,駁回上訴,維持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的判決定讞。

根據判決內容,阿明與被害姊妹小美(化名,案發時14歲)及小花(化名,案發時9歲)為伯姪關係,雙方住處相鄰。2022年4月間,小花因隔日有出遊行程而先行留宿阿明家中,阿明竟趁她熟睡時強行猥褻其陰部。同年6月,阿明又將姪女小美帶至住處房間內,不顧小美抗拒強行指侵得逞。

阿明的犯行並未因此收手。2023年3月,他趁小美獨自在客廳沙發休息時,再度強行壓制並指侵,事後甚至塞給小美1,000元現金。小美隨後透過通訊軟體向大嫂哭訴:「大伯又跑來,跟上次一樣,他力氣很大我沒辦法反抗。」這段對話後來成為法庭上的關鍵證據之一。

全案曝光的契機,源自一堂國中校園的兩性教育課程。2023年3月,數學老師林老師(化名)在課堂上談及兩性互動議題時,小美突然在全班同學面前脫口說出:「老師你知道嗎?我被幹過!」驚人發言讓在場師生震驚不已。林老師隨即察覺異狀,下課後主動關心小美,這起隱忍多時的性侵案才終於浮上檯面。

面對指控,阿明在法庭上全盤否認,辯稱當時是帶幼子請小美幫忙照顧,1,000元僅為照顧費用;至於小花哭泣一事,則推稱是因天氣炎熱未開冷氣而鬧脾氣,並強調自己當天還帶工人準備上工,不可能有作案時間。

然而法院審理後發現,阿明的辯詞與工人證詞明顯矛盾,且小美、小花對受害經過的描述清晰一致,加上被害人母親與大嫂曾多次向阿明當面質問理論的紀錄,均足以佐證犯行屬實。法官並審酌阿明雖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但在家屬告誡後仍不知悔改、再度犯案,主觀惡性極為深重。

高雄高分院最終認定,阿明身為長輩卻未善盡保護之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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