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為提升法制與勞動業務層級,提案修正「基隆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擬新設「法制及勞動處」作為一級單位。該案經市議會討論後,由議長童子瑋裁示進行記名表決,最終以14票贊成、10票反對通過,同意市府增設新單位。
根據修正草案內容,新設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整合原分散於各處室的相關業務,明定其職掌事項,同時刪除社會處原有的勞資關係及勞工行政業務職掌,以及綜合發展處的法制業務職掌,藉此統一事權、提升行政效能。
審議過程中,各黨派議員意見分歧。民進黨市議員鄭文婷指出,從提案內容來看,法制及勞動處形同將三個科合併升格為處,她對此並不反對,但期望市府能進一步強化該處功能,使其發揮更大效益。國民黨市議員藍敏煌則表示支持,強調各縣市都在積極將法制單位提升為一級機關,有助於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法源依據,讓公務員依法行政,降低施政錯誤風險。
無黨籍市議員陳冠羽則持保留態度,認為議會審查自治條例不應淪為許願池或開出空白支票,重大組織改革應建立在充分資訊揭露與公開討論的基礎上,否則不僅是程序瑕疵,更將損害市民對政府治理的信任。
市長謝國樑在答詢時強調,施政成效固然重要,但「合不合法」更是關鍵。他指出,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均設有專責法制單位,基隆市卻付之闕如,導致過去在接收東岸商場案中,儘管警察局與交通處共同開會研議,仍被外界質疑法制程序不夠完備,市府甚至被批評為「強盜」。
謝國樑進一步舉例,灰渣處理業者永盛公司因未繳交相關評估資料予財政處,被判定無法依原合約續約而須重新申請,此案同樣引發外界對市府法制完備性的挑戰。他表示,公務員認真執行職務,不應僅因判斷疏失就面臨刑事責任追究,這不僅對公務員不公平,也嚴重拖累行政效率,因此設立專責法制單位有其迫切必要性。
經過多輪討論仍未達成共識後,議長童子瑋裁示以記名表決方式處理。當日共24名議員出席,最終以14票贊成、10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修正案,基隆市政府將正式增設法制及勞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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