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20歲李姓男子為牟取暴利,於2024年6月間在平鎮區延平路一處檳榔攤購入含有依托咪酯等二級毒品成分的煙油,隨後企圖透過社群軟體尋找買家進行販售。未料他先後兩次交易均遭大溪警方識破,當場人贓俱獲,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藥事法罪嫌將其提起公訴。
根據檢警調查,李男自2024年6月至8月期間,以每100毫升3萬3千元的價格,陸續在該檳榔攤購入共500毫升的毒品煙油,經檢驗確認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oxate)等多種二級毒品成分,俗稱「喪屍菸彈」。李男明知上述物質屬藥事法規範之藥品,依法不得擅自販賣,仍執意鋌而走險。
李男第一次落網是在同年6月29日深夜,他透過社群軟體IG與林姓男子聯繫,雙方約定以2萬3千元的價格交易含美托咪酯成分煙油50毫升,並在李男位於大溪區員林路的租屋處完成交易。不料林男取得煙油後,隔日即在網路上以8千元價格轉售,當晚便在大溪區員林路與喬裝為購毒者的員警交易時遭到逮捕,警方隨即循線追查,鎖定李男為上游供貨來源。
然而李男並未因此收手。同年8月13日,他再度在租屋處販售含有依托咪酯及異丙帕酯成分的煙油100毫升給張姓男子,雙方約定於8月29日晚間7時進行交易,結果再次遭喬裝購毒的員警當場逮獲。
案經桃園地檢署複訊,李男對所有犯行坦承不諱,其供述與多名證人證詞一致。檢方綜合警方提供的毒品證物檢驗報告、毒物檢驗報告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文等相關事證,認定李男犯行明確,偵查終結後依違反藥事法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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