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已婚男子指控妻子A女與兩人共同友人B男發展婚外情,聲稱雙方不僅互傳曖昧訊息,還曾在B男住處擁抱、當面更衣及過夜,甚至一同入住旅館,因此對兩人提起訴訟,求償80萬元。然而法官詳細審理相關事證後,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存在逾矩行為,最終駁回該名人夫的請求。
根據判決書內容,人夫主張B男明知A女為有夫之婦,卻仍於2025年8月間與A女互傳「那天找我討抱是怎樣」、「說不定朋友妻更刺激」等曖昧對話,並有多次親密接觸及共處一室的情形,認為兩人關係已明顯超越正常友誼界線。
對此A女解釋,近年來她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出現裂痕,B男身為雙方共同友人,時常從中協調溝通。2025年8月間她因婚姻問題心情低落,獨自離家在外徘徊,B男出於擔心才邀她到家中聊聊,但兩人之間並未發生任何不當行為,對話內容純粹是朋友間的玩笑話。
B男也表示,A女雖曾在他家中因酒醉而行為失控,但他始終刻意保持距離迴避。從對話紀錄中可見,A女曾要求擁抱,他遞出的卻是抱枕;A女入睡後,他更是幾乎立刻離開現場,就是擔心A女真的在自己面前更衣,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法官審理後指出,人夫所提出的對話紀錄僅為片段截圖,缺乏完整前後文脈絡,難以據此認定雙方確有逾矩行為。此外,從過往群組對話可以看出,A女與親近友人互動時本就習慣以嬉鬧調侃的方式溝通,而現代人透過通訊軟體交流時,經常使用較為誇張、戲謔或開玩笑的語氣,因此A女辯稱相關對話僅是玩笑,並非全然不可採信。
法官進一步指出,當A女詢問B男能否繼續留宿時,B男隨即予以婉拒;得知A女轉往旅館投宿後,B男還主動提醒她應向丈夫告知行蹤,而A女也確實照做。法官認為,倘若兩人真有意在旅館發生不當關係,實無必要刻意讓A女主動向丈夫揭露自身所在位置,因此人夫所稱兩人在旅館有超越一般社交行為的主張,明顯存有疑義。
最終法官以舉證不足為由,駁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