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SPA店負責人阿力(化名),利用店內教育訓練及升任正式按摩師考核的機會,對芳療師小美(化名)強行猥褻。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阿力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判過輕,撤銷改判1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力為該SPA店實際負責人,掌管業務、財務及人事等事務。2023年間,小美進入該店接受教育訓練,阿力以「升任正式按摩師須通過考核」為由,要求自己擔任人體模特兒,讓小美進行油壓、指壓等按摩操作。然而在小美按摩至腹部時,阿力竟開口要求提供額外性服務,並利用小美經濟上的弱勢、不敢輕易拒絕的處境,強行拉住小美的手觸碰其生殖器,令小美驚恐不已。
面對指控,阿力辯稱當天僅接受一般按摩服務,過程中並未觸及隱私部位,也未以強制手段逼迫小美。他表示按摩結束後已依店內價格付費,還額外多給1,000元作為請吃飯的費用。
小美則在庭上供稱,案發當天她正進行升級考核,依照店內規定顧客應穿著和服,但阿力堅持僅穿紙內褲。按摩進行至正面時,阿力多次詢問能否按摩隱私部位並提供性服務,遭她拒絕後仍不斷開口要求,最終更直接拉住她的手。事後小美曾詢問阿力此舉是否為測試的一環,阿力雖回答「對」,但小美認為若僅是測試能否拒絕顧客不當要求,口頭說明即可,根本無須以如此方式進行。
小美坦言,事發後阿力給了她3,000元,加上她當時有出國遊學的存錢計畫,原本打算隱忍繼續工作。直到後來遭一名顧客性侵報案,警方詢問是否有其他需要補充的事項時,她才將阿力猥褻一事說出。
法官審酌小美指證明確,且並非主動揭發本案、亦不願接受調解,認定其並無誣陷被告的動機。案發前阿力與小美僅見過兩次面,雙方之間並無任何嫌隙或糾紛,若非確有其事,小美實無捏造事實的理由。此外,小美在作證過程中出現明顯的情緒反應,法官據此認定她並無惡意杜撰、構陷阿力的情形。
二審期間,小美的前男友出庭作證表示,案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