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幼童遭繼父菸燙毆打致死 國民法官判繼父無期徒刑、生母19年
新北地院外觀。翻攝Google Maps
新北地院外觀。翻攝Google Maps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對年僅2歲的繼子施以殘忍暴行,多次以點燃的香菸燙傷孩童胸口及手臂,更連續掌摑、踢踹,甚至抓住孩童雙腳倒立搖晃後摔落床上,導致幼童顱內出血、視網膜出血及抽搐。孩子的生母陳女全程目睹卻未加以阻止,也未及時送醫求助,最終孩童經搶救20餘天後仍不幸身亡。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判處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生母陳女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根據判決內容,吳男與陳女為夫妻關係,共同照顧陳女所生的2歲幼子。去年2月6日,吳男在新北市土城區住處,以燃燒的香菸多次炙燙陳童胸口及左手臂。同月17日晚間,吳男再度對陳童施暴,連續掌摑5下後又以腳踢踹,並兩度抓住陳童雙腳使其倒立搖晃,再將孩子摔至床上,造成陳童左側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及抽搐等嚴重傷勢。
陳女當時雖聽見陳童哭喊尖叫,卻未出面制止丈夫的暴行。待她走出浴室後,明顯看到陳童額頭瘀傷、臉色發白、眼神無法聚焦,仍未將孩子送醫或向外求助。隔日上午9時許,夫妻倆竟各自出門上班,僅留下2瓶奶便將受傷的幼童獨自留在住處長達12小時。直到當晚8時許返家,發現陳童臉色發青、持續抽搐且呼叫無反應,才緊急送醫,但經搶救20多天後仍宣告不治。
合議庭指出,吳男雖非陳童親生父親,卻對一名與自己無冤無仇的幼小孩童多次施以暴行,完全漠視孩子的生命與健康權益,天性凶殘、毫無人性。此外,吳男過去已有家暴、強制、侵占、妨害公務等多項前科,素行極為不佳,羈押期間更多次與看守所管理員發生衝突或企圖脫逃,顯見其毫無悔意。法院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人於死罪,判處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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