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打無聲電話騷擾?羅智強告柯建銘求償100萬 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

羅智強告柯建銘求償100萬,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翻攝兩人臉書 羅智強告柯建銘求償100萬,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翻攝兩人臉書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因不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公開指控他在立法院黨團協商期間撥打騷擾電話干擾發言,認為柯建銘蓄意造謠損害名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柯建銘相關言論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且其指控有合理依據,判決羅智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於2024年5月15日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黨團協商,當時討論議題涵蓋司法人事同意權及會期延長等事項。柯建銘發言期間,手機突然響起未顯示號碼的來電,打斷其發言節奏,羅智強隨即嘲諷柯建銘「接了一通電話就變成民主配合黨」。柯建銘當場反擊,表示每次在關鍵發言時刻,羅智強都偷偷打電話給他,並直言「不要耍這種小手段」。隔月6月5日,柯建銘接受媒體訪問時再度重申立場,喊話「我就知道是羅智強打的,是男人就認」,羅智強隨即於當日提告求償,並公開自己的通話明細以示清白,同時批評綠營側翼與名嘴搭上「低級的造謠列車」。

羅智強在訴訟中主張,其通話明細已證明他並未撥打騷擾電話給柯建銘,且檢方事後查明,當天撥打騷擾電話的是一名陳姓男子,該男已遭起訴。羅智強強調,事發當下他已即時澄清,柯建銘卻在受訪時繼續誤導輿論,導致其名譽嚴重受損。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柯建銘在黨團協商會場上的指控,目的在於維護自身完整發言的權利,言詞間並無蓄意肢體動作或偏激文字,未逾越立委職權行使範疇,應受憲法保障的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所涵蓋。至於柯建銘事後接受媒體採訪的發言,法官認定屬於被動回應記者提問,內容係重申黨團協商會議中的發言意旨,應視為行使立委職權的直接附隨行為,同樣受到言論免責權保障。

法官進一步指出,案發當時尚未查出騷擾電話的真正來源,但從黨團協商錄影畫面可以觀察到兩項關鍵巧合:第一,當天柯建銘手機鈴聲響起時,羅智強恰好剛使用完手機並將其放在桌上;第二,事發前7天的另一場黨團協商中,柯正在發言、手機來電鈴聲又響起,羅剛好在桌面下使用手機。

法官認為這2次巧合,柯建銘依親身見聞、過往經歷與當日現場情形,認定被羅智強故意打電話擾亂發言,顯有相當理由確信自己想法為真,無從認定柯故意捏造誣賴,而柯據此批評羅態度輕率、處事不坦蕩,是對立委議事等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