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軍購特別條例草案今(6)日與藍白兩黨版本併案送交委員會審查。由於美方提供的軍購發價書將於3月15日届期,民眾黨團提案建議先授權國防部簽署發價書,但要求行政院於簽署後須向立法院提交完整的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國防部長顧立雄在備詢時進一步表示,除了即將到期的3份發價書外,國防部已陸續收到第4份發價書,希望立法院能擴大授權範圍,讓國防部連同第5項軍購案一併先行簽署。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下午率領各部會官員赴立法院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備詢。民眾黨團副總召王安祥質詢時表示,民眾黨團已針對軍購特別條例提出黨團版本,期盼各黨在併案審查過程中能異中求同,共同產出最佳版本。
卓榮泰回應指出,軍購特別條例是基於國防專業的嚴謹評估需求,同時考量國家財政能力與年度規畫,經過長時間研議後才提出1.25兆元特別條例及後續預算配套。他強調,這是一整套完整規畫,涵蓋台灣之盾防禦體系、AI高科技擊殺鏈建構以及國內軍工產業發展,「任何割裂都可能在執行過程中產生不可預知的狀況」。
卓榮泰也特別說明,軍事採購是我國主動向外國進行採購,並非外國拿著清單前來兜售,無法讓各界先行檢視清單內容再逐項挑選。他誠懇期盼立法院能以國防部提出的整體規畫作為最終討論依據。
王安祥隨後詢問顧立雄是否支持民眾黨團「授權國防部先簽發價書」的提案。顧立雄表示支持,並進一步說明,除了提案中所列的3項軍購項目外,目前已收到美方第4份發價書,僅剩最後一項尚未收到。他建議立法院在討論時,能一併授權國防部簽署全部5項發價書,以免錯失採購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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