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40多歲周姓國中代理教師,利用師生關係之便,對校內一名年僅15歲的女學生伸出狼爪。他自去年5月起,以課後輔導為名義,頻繁約女學生單獨相處,趁少女對感情懵懂無知,逐步發展出不倫關係,最終在圖書館內的不當舉動遭館方人員察覺報警,整起案件才因此浮上檯面。法院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8年。
據了解,周男為單親父親,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案發時擔任該校代理教師並兼任導師,因職務關係與被害少女有頻繁接觸機會。他利用輔導課業的藉口,將少女帶往苗栗市某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更多次透過通訊軟體,要求少女自拍裸露身體的私密影像傳送給他。此外,周男還涉嫌在少女不知情的狀況下,偷拍兩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
去年暑假期間,兩人於7月12日一同前往某公立圖書館讀書時,周男竟按捺不住,在公共場所公然撫摸少女胸部,圖書館工作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同月5日周男也曾有相同的猥褻行為,隨後持搜索票查扣其手機等相關證物。
周男在偵查階段始終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全數坦承。法官審酌後認為,周男雖未以強暴、藥劑等非法手段取得少女的私密影像,也未將影像對外散布,且相關手機均已遭扣押,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對有限。綜合考量周男於審理中坦承犯行的態度,以及其尚有4名未成年子女與年邁母親需要扶養等情狀,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年。周男目前已因本案離職,全案仍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