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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陸戰隊新兵疑遭同袍毆打未獲處理 休假後拒返營遭判刑4個月

一名化名阿哲的男子前年9月入伍,於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服役期間,疑似因在軍中遭同袍毆打卻未獲妥善處理,心生不滿,休假離營後便拒絕返回部隊,離營長達數月後遭警方查獲,最終被桃園地院依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阿哲於2024年9月入伍,2025年2月在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服役。某日他依規定休假離營,原應於當晚9時前收假歸營,卻刻意未歸,自此棄役潛逃,直至同年6月才在台中遭警方查獲到案。全案經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查後認定,阿哲漠視部隊紀律要求,逾假未歸且意圖逃避職役,期間還多次以不實說詞欺騙幹部拖延返營時間,不僅耗損單位人力資源,更造成部隊戰力減損及管理上的困難,因此依法將他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阿哲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及自身職責,無故離去職役且最終遭通緝始到案,行為確有不當。不過法官也考量阿哲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屬良好,且其犯罪動機係因在軍中遭同袍毆打卻未獲適當處理所致,綜合各項量刑因素後,依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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