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房產再出售」很不孝?作家看屋悟出新觀點:價格更好談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當子女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時,常會碰到房屋老舊而不堪續住的情況,因此多數人會選擇出售變現。擁有不少房地產經驗的作家黃大米就於臉書粉專分享看屋心得,發表對於繼承屋的一些觀點。
黃大米近期看房頻繁,最近又碰到第4間「繼承屋出售」的物件,售出原因是母親過世,2個分別住在台北、台中的兒子認為,若將房子做為出租恐難以管理,最後決定出售。正因這類物件屢見不鮮,房仲通常都會要買家出個價格,賣家可能就會因此便宜賣。

黃大米憶起有次房市正熱,繼承者因選舉投票回來台灣,就順便賣房子,投票完就要回美國。當時房子開價1800多萬,最後這些急著想要回美國的後代,並沒有漫天喊價,反而以1400多萬便宜出售,超級破盤低價。
上述種種經驗也讓黃大米體悟,「等我活到再老一點,我要把名下的房子賣一賣,自己賣掉拿出來花在自己身上,比較划算」。她提到,以前總覺得賣掉父母的房子很不孝,但現在卻覺得,其實是「後代子孫大家分產的方式」,不見得是家道中落,而是每個人對於資產的想法大不同。
她認為既然如此,乾脆就把房子變成鈔票,讓大家各自理財,「各自安好,也是蠻好的」。再加上繼承來的房子,多數價格似乎比較好談,不僅買方撿到便宜,賣方也容易脫手,何嘗不是種雙贏。
此外,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也提醒,民眾繼承房產再出售時,務必要對「遺產稅」、「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房地合一稅」這3種稅務必須有基本瞭解,才能有效避免高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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