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積極推動低碳永續城市目標,配合中央能源轉型政策,大力推廣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並透過補助機制與誘因措施,鼓勵民眾善用既有建築空間發展綠能。南市經發局指出,截至2025年底,台南屋頂型太陽光電備案容量已達2,194.6MW,較前一年度成長10.88%,約佔全市太陽光電總裝置量的44%。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去年台南新增的264MW光電備案容量中,屋頂型太陽光電佔比高達81%,顯示「屋頂優先」推動策略獲得市民廣泛支持與響應。經發局強調,屋頂型太陽光電不僅無須額外占用土地資源,還兼具建築遮陽降溫與節能減碳等多重優勢,有助於提升綠電供應量與城市能源自主性,是邁向淨零轉型的關鍵推手。
為降低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的負擔,市府積極爭取中央「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資源。中央已核撥4,500萬元補助經費,針對在台南轄內合法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的自然人,且建物頂層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下者,每瓩(kW)獎勵3,000元,單案最高可獲得30萬元獎勵金。
針對合法建物屋頂涉及既有違章建築的情形,經發局特別說明,相關案件須依據中央「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辦理,並非所有違章建築物皆可適用。案場必須經工務單位確認「設置場址」符合規定,且「不影響公共安全、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取得「違章諮詢表」合格證明及專業技師簽證後,方可依法申請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
經發局特別提醒,原有違建屋頂不會因為裝設合法太陽光電系統而變成「就地合法」,民眾切勿誤解。市府將持續秉持安全、合法與永續原則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讓更多市民共享綠能轉型帶來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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