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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追訴時效釋憲 罕見8位大法官同出庭

憲法法庭的公信力,在遲遲未能補足15名大法官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在僅有5位大法官出席下做出決議,爭議不斷,此次終於有8位大法官出席,至少是符合要求了。翻攝司法院官網 憲法法庭的公信力,在遲遲未能補足15名大法官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在僅有5位大法官出席下做出決議,爭議不斷,此次終於有8位大法官出席,至少是符合要求了。翻攝司法院官網

(記者孫福應/綜合報導)一名女子年幼時遭性侵猥褻,提告卻因過追訴時效不起訴及法院駁回,女子委請律師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日)召開不公開說明會,8名大法官均到庭。此次憲法法庭也是現今僅存8名大法官首度同時出庭,對於大法官人數不足、是否可以做出裁定的爭議,似乎出現轉圜。

本案訴訟代理人、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日前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包括全體大法官進行審議,強化憲法法庭的正當性。8名大法官是否全部出席說明會,成為外界矚目的焦點。

蔡尚謙今天在說明會後受訪時表示,8名大法官在說明會全數到齊,有超過6名大法官提問。

被害女子於85至88年間均未滿14歲,她在此期間遭到堂哥性侵及強制猥褻,長大後於110年12月間對堂哥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規定,認為追訴時效已於108年間完成,將堂哥不起訴處分。女子聲請交付審判,士林地方法院以同樣理由裁定駁回確定。

女子認為,士林地方法院的刑事裁定及所適用的《刑法》第80條,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第16條訴訟權及正當法律程序、第23條的比例原則,以及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保障性別平等的規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不過,此判決僅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參與評議;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認為,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拒絕參與評議。

憲法法庭今年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第2號判決,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仍拒絕評議,由實際參與評議的5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做成判決。

不出席憲法法庭的3名大法官之前認為,即便是《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要求必需有10位大法官出席才能做出裁決的修法被判定違憲之前,舊法仍規定需6位大法官出席才能判決,因此他們3人拒絕出席之下,只有5位大法官出庭的憲法法庭做出裁決不合法。

所以之前3次憲法法庭他們都沒有出席,今日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等3名大法官出席憲法法庭,是否意味接下來的釋憲案都可出現轉圜,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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