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地區戰火持續擴大,美國與以色列對伊朗發動攻擊後,伊朗隨即向波灣多國發射大量飛彈及無人機,導致中東領空關閉、航班大規模取消,不少報名中東或歐洲團(經中東轉機)的旅客行程受到嚴重影響。交通部觀光署今日發布聲明,呼籲已出團至中東或歐洲地區的旅行業者及領隊,應隨時掌握旅客動態與安全狀況,全力維護旅客權益。
觀光署指出,若旅客與旅行社之間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而產生退費爭議,可在旅遊行程結束後1年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觀光署委託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調處。
觀光署進一步說明,旅客參加中東或歐洲團(經中東轉機),因戰爭導致中東領空關閉、航班取消,屬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旅客若決定取消行程,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辦理,旅行社應於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後,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此外,旅客也可選擇與旅行社協商延後出團或轉換其他團別。
針對旅遊途中因航班取消導致旅客滯留當地的情況,觀光署表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規定,因滯留所增加的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不得向旅客額外收取;而因行程縮減所減少的費用,旅行社則應退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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