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公布施政報告,宣布將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1.5倍上限,並針對捐贈社會住宅、青年宅或婚育宅者額外加碼50%容積獎勵,引發外界對政策合理性的討論。對此,內政部國土署今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強調新增容積並非無條件放送,必須以提供實質社會住宅與婚育宅為前提,讓開發利益與國家住宅政策緊密結合。
根據行政院2月24日公布的方案,未來都市更新將翻轉過去逐項條件疊加的容積計算方式,改以更靈活的架構鼓勵民間參與。然而,民間團體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在臉書上提出質疑,認為都更推動困難的核心問題在於產權整合溝通成本過高、住戶與開發商之間的利益拉鋸,而非容積不夠。他批評此舉形同大開後門,犧牲全民環境品質,並以社宅為名義替跳票的社宅政策「洗白」。
面對外界疑慮,國土署強調,容積屬於都市計畫賦予的發展權,具有高度公共性。未來若要在現行1.5倍基礎上進一步放寬,開發方必須實際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作為回饋,確保新增容積與社會住宅供給直接掛鉤,使開發利益真正回饋社會。國土署指出,中央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各縣市政府目前已透過都更機制取得近4000戶社會住宅,國際上也有大倫敦計畫及倫敦奧運公園等類似成功案例可供參考。
此外,國土署表示,這次將同步推動修法,新增整合輔導機制,協助住戶自行主導都市更新,降低在專業整合、資金籌措及權責釐清等方面的困難,藉此加速都更推動進程。國土署也重申,所有更新案件均須依據都市計畫及環境承載評估等相關規定進行審議,以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容量不受衝擊,維護整體居住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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