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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眼科醫師涉詐領健保費案 二審逆轉判無罪定讞

嘉義市知名眼科醫師賴麗如五年前遭指控健保申報不實,被嘉義地檢署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日前改判無罪定讞,賴麗如今(23)日發表聲明,感慨這場官司徹底改變了她的人生,所幸司法最終還她清白。

賴麗如在聲明中指出,她在嘉義地區行醫將近30年,累計診療患者超過10萬人次,執行白內障手術逾1萬例,長期投入公益義診已達數百場次。她坦言,這場訴訟讓她承受極大壓力,如今終於獲判無罪,深感欣慰。她也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弱勢兒童視力檢查及免費配鏡服務,其所創立的牛爸爸健康促進關懷協會也將繼續為雲嘉南地區民眾提供醫療關懷。

根據嘉義地檢署當初的起訴內容,賴麗如所經營的眼科診所被控為規避開刀項目申報健保費用之相關規定,將由賴麗如親自執刀的手術項目,以其他醫師名義向健保署申報,涉嫌從中詐領健保給付。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判處賴麗如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2000元折算1日。

全案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出現逆轉。根據判決書內容,法院認定案件發生當時,健保署針對白內障手術之費用申報,在有數位醫師共同參與診療的情形下,並未明文規定必須以實際執刀醫師的名義進行申報,因此難以認定賴麗如具有詐欺犯罪之不法意圖。台南高分院據此撤銷原判決對賴麗如所處之罪刑,改判全部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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