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日指出,現行交通事故死亡統計採較寬鬆的認定標準,導致每5筆A30(車禍後30日內死亡)數據中,就有1筆並非因交通事故致死。相較之下,衛生福利部的統計資料因經醫療專業與國際標準檢視,數據較為精確可靠。
根據113年統計,交通部公布的交通事故後30日內死亡人數為2950人,衛福部公布的數字則為2426人,兩者差距超過500人。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司長吳東凌說明,交通部數據來源為內政部警政與戶政系統,定義較為寬鬆,可能涵蓋自然死亡或其他意外死亡個案;衛福部資料則取自健保資料庫,經過醫療專業判定,定義更為嚴謹。
在高齡事故死亡統計方面,兩部會數據同樣存在明顯落差。吳東凌指出,113年交通部統計的高齡死亡人數為1250人,衛福部僅1032人;改善幅度部分,交通部數據顯示下降2.1%,衛福部則為下降5.7%。若以每萬高齡人口死亡率計算,交通部數據改善幅度為負6.3%,衛福部為負9.7%。
吳東凌坦言,交通部數據中約有20%的死亡個案並非因交通事故所致,但受限於僅能依據戶政資料判讀,無法進一步釐清死因是否與車禍相關。他強調,儘管衛福部數據呈現較大的改善幅度,但整體進步仍然不足,未來將持續在高齡者、行人及兒少安全方面加強努力。
吳東凌表示,未來將推動兩大改變:一是提升數據精準度,二是強化數據即時性。他說明,目前交通部公布的數據約有3個月的時間落差,衛福部資料更需等到隔年8月才能取得前一年完整數據。因此,日後與各縣市政府討論改善策略時,將以交通部A1事故(24小時內死亡)數據為基礎進行即時檢討,而在國際比較方面則採用衛福部的統計數據,兩套資料將搭配運用,以求更全面掌握道路安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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