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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關稅政策劇變 李淳:台美協議成台灣應對不確定局勢的重要籌碼

美國關稅政策出現重大轉折,中經院副研究員、前駐歐盟代表李淳分析,美國關稅已回歸浮動稅率狀態,全球各國與台灣都面臨高度不確定性。不過,台美協議已搶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前完成簽署,等同讓台灣取得一張「免排隊快速入場卡」,在各國爭相與美協商的浪潮中搶占先機,成為管控風險的關鍵資產。

美國最高法院於20日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並未賦予總統徵收關稅的權力,等於宣告川普先前實施的全球性對等關稅自始無效。川普隨即於當日簽署公告,改援引貿易法第122條款對全球課徵10%進口關稅,其後又迅速將稅率調升至15%。

李淳今日向媒體指出,最高法院此舉是在捍衛憲法精神,確認徵稅權屬於由各地人民代表組成的立法機關,而非總統。然而此判決的副作用,是讓美國經貿政策陷入高度混亂與不確定,連帶衝擊過去與美方進行談判的各國及台灣。

李淳研判,川普有兩件事不會改變:一是透過關稅手段調整貿易逆差並吸引投資的政策方向,二是2026年關稅財政收入的預估目標。未來將進入「A法不通就換BCDE法」的階段,但川普可援引的122條款、301條款、232條款各有其適用限制,混亂與不確定已成定局。

針對各條款的侷限,李淳逐一分析。122條款的適用定義難以明確界定,已簽署貿易與投資協議的國家能否直接獲得豁免仍不確定,且該條款設有150天的期限,並非對等關稅的完美替代方案。301條款則以對美國存在不公平貿易措施的對象為調查標的,目前全球僅中國被認定適用並繳納301條款關稅。

李淳進一步說明,美國貿易代表署上週已啟動新一輪301調查,主要針對藥品定價、強迫勞動問題及食品貿易做法(如海鮮、稻米等)進行調查。該條款所定義的不公平貿易要件也涵蓋「不履行貿易協議」的情形,但301關稅須經過調查程序,適用產品範圍相對有限,同樣無法完全取代對等關稅。至於232條款,其授權透過關稅等手段排除進口品對美國國安的威脅,但適用範圍更為狹窄,同樣需經調查程序,且設有類似四年定期檢討的機制。

李淳總結指出,各類條款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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