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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飲食安全不馬虎 行政院食安辦呼籲謹記「五要」原則守護餐桌

農曆春節將至,家家戶戶忙著準備年菜,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今日特別發布提醒,呼籲民眾在歡度新春佳節之餘,切勿忽視飲食衛生與食品安全。食安辦指出,民眾應避免一次採購過量食材,以免貯存空間不足導致保存溫度不夠,進而增加微生物孳生的風險;此外,海鮮及貝類等水產品務必充分加熱後再食用,切勿生食,方能吃得安心。

行政院食安辦表示,農曆春節是闔家團聚、共享美食的重要時刻,無論是自行烹調年菜、訂購現成年菜,或前往餐廳圍爐聚餐,食品安全都不容輕忽。只要確實落實烹調「五要」原則,便能為年節餐桌層層把關,讓全家人安心享用豐盛佳餚。

第一要「要洗手」,民眾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在用餐前、如廁後以及處理食品前後,都應徹底清洗雙手,若手部有傷口則須妥善包紮處理。第二要「要新鮮」,選購食材時應注意新鮮度,烹調用水也須確保衛生安全。

第三要「要生熟食分開」,處理及盛裝生食與熟食的器具應嚴格區分,尤其是不需加熱即可食用的蔬果類產品,在清洗或切割過程中,更要特別留意避免交叉污染。第四要「要徹底加熱」,海鮮及肉類產品應完全煮熟,切勿食用未熟透的禽畜水產品。食安辦特別提醒,烹煮貝類等水產品時,待外殼張開後應再續煮三至五分鐘,食品中心溫度須超過攝氏七十度,微生物才能有效被消滅,民眾切勿為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第五要「要注意保存溫度」,食品保存溫度應維持在攝氏七度以下;已烹調完成的食品,或容易腐敗的食材及其原料,則建議保存於攝氏五度以下,避免在室溫環境中放置過久。

行政院食安辦強調,只要民眾確實掌握「五要」原則,就能有效維護飲食安全與衛生,讓全家人在春節期間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歡喜團圓共度美好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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