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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大生受騙提供帳戶 盼獲50萬補助反成洗錢共犯

一名台中林姓女大生因誤信Line上「財神爺發放50萬過年補助」的詐騙訊息,提供個人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結果不僅未拿到所謂的補助金,反而成為洗錢共犯,被法院依洗錢罪判處4個月徒刑,併科2萬元罰金。

根據調查,林姓女大生透過Line與綽號「程程」的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對方宣稱「拿出1000萬,補助每個人50萬過年」,並附上財神爺與現金照片。林女信以為真,依照對方指示提供身分證字號及銀行帳戶資料,希望獲得所謂的「政府創業補助金」。詐騙集團隨後利用該帳戶對5名被害人行騙,共詐得46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與詐騙集團的對話中完全未提及政府補助申請資格,與一般補助作業明顯不符,顯示林女對資金來源合法性已抱持放任態度。法院判定林女因50萬元對價關係成為幫助犯,具有詐欺取財與洗錢不確定故意。考量林女為在學大學生,需扶養父母、家境不佳,且未實際取得報酬,因此依洗錢罪判處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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