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投資MOU性質不同! 經貿辦:將併送國會審議 不存在黑箱
美東時間2026年2月12日於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合影。由左至右依序為: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駐美代表處俞大㵢大使、行政院楊珍妮政務委員。翻攝鄭麗君臉書
美東時間2026年2月12日於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合影。由左至右依序為: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駐美代表處俞大㵢大使、行政院楊珍妮政務委員。翻攝鄭麗君臉書
(記者張麗娜/綜合報導)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今(15日)針對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投資備忘錄(MOU)」發表聲明,強調兩份文件將依法定程序併送國會審議,不存在黑箱作業或資訊不透明的問題。
台美已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但《金融時報》報導卻稱,最關鍵的晶片未寫入正式條文,並引述業界人士推估稱台積電可能還得加碼投資1000億美元。對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ART及「投資MOU」兩者性質與內容各有不同,且投資MOU屬政策與合作架構性文件,內容並未涉及個別廠商之投資金額。
經貿辦表示,2月12日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主要處理關稅與非關稅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及商業機會等議題。協定明確載明美方將對台灣的對等關稅調降至15%且不疊加,並提供部分品項的對等關稅豁免。
而於1月15日簽署的「投資MOU」則包含台灣以「台灣模式」對美投資進行供應鏈合作,以及美方提供台灣232條款優惠待遇與雙向投資規劃,同樣明確載明對等稅率為15%且不疊加。經貿辦強調,MOU簽署後即召開記者會說明內容並發布新聞稿,美方也同步公布相關事實文件。
經貿辦進一步表示,台灣代表團於2月赴美簽署ART期間,也與美國商務部就雙方國內程序進行工作會商。美方正在進行投資MOU的內部行政程序,台灣則將依《條約締結法》,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與「台美投資MOU」一併送交國會審議,確保資訊公開透明並接受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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