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雙方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後,行政院於13日凌晨發布新聞稿說明美國牛肉進口政策調整。此次協議僅開放美國牛肉絞肉及心、肝、腎等部分內臟進口,而頭骨、脊髓等敏感部位仍維持禁止進口。
行政院強調此次談判堅持「四大不變」原則: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原產地標示不變,所有包裝及散裝食品、飲食場所仍需標示肉品原產地;校園午餐維持優先採購國產肉不變;食安管理機制不變,包括源頭管理、邊境查驗及後市場監測等機制。
關於美國牛肉進口調整的科學依據,行政院指出,美國在2013年已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可忽略」國家,且美國已超過20年未曾發生具流行傳播風險的典型BSE案例。政府經多年審慎研議及實地查廠風險評估後,決定對齊國際規範,開放部分品項進口。
然而,多項敏感品項仍維持禁止進口,包括頭骨、腦、眼睛、脊髓、機械分離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及子宮等。牛豬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將依據科學證據對齊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並經台灣風險評估確認安全。
此外,基改食品管理規範維持不變,仍須經台灣核准才能輸入,並堅持上市前查驗登記及標示規定。針對禽流感及非洲豬瘟的疫病管制原則也不變,發生疫病地區的產品維持不可輸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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