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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公關與已婚男發展不正當關係 法院判決賠償20萬元

新北市一名酒店公關小美(化名)被指與已婚男子小明(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並在一年內收受高達2400萬元的財物,包括現金、名車及價值千萬的股票。小明的妻子小英在得知此事後,向法院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

根據判決書顯示,小英與小明結婚超過50年,育有一子一女。小英是在2025年4月無意間看到丈夫的一份民事判決書,才發現小明在2022年至2023年間與小美有婚外情。為了討好小美,小明不僅多次匯款與交付現金,還將登記在女兒名下、價值約1000萬元的台泥循環能源科技公司股票過戶給小美,總金額超過2400萬元。

在法庭上,小美辯稱「配偶權」並非民法明文規定的權利,否認侵權行為,並主張求償金額過高。然而,法院認定婚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身分法益,夫妻雙方均有忠誠義務。小美明知小明已婚仍發展親密關係並收受巨額財物,屬於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方式侵害他人權利,構成侵權行為。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雙方財產、學歷、家庭狀況與侵害程度,判決小美應賠償小英2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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