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社會住宅一名吳姓女子,因與鄭姓女鄰居關係不睦,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的新聞出現後,未經授權使用鄭女臉書上的柯基犬照片進行後製,製作「柯羈」諧音梗圖並分享至社區群組。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女違反著作權法,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須賠償鄭女精神損失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調查,2024年8月29日,社宅LINE群組內有人分享「快訊/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的新聞後,吳女下載了鄭女拍攝的柯基犬照片,將狗去背後加上「柯基」字樣,並與雞鴨圖片、台北看守所外觀照片合成,還寫下「柯的律師一定會馬上提出抗告的」等文字,隨後將這張合成圖片發布在約有870名成員的社區群組中。
吳女到案後承認照片來源確實是鄭女的臉書,但否認侵害著作權,辯稱自己並未營利,只是配合時事討論、活絡鄰居感情,應屬合理使用,且侵害法益輕微,不具實質違法性。
然而,法院不採信吳女的說法,指出「羈押」在社會通念中多與涉嫌重大刑案連結,並非正面意涵。吳女將柯基犬照片與羈押新聞、禽類圖片及看守所背景並置,客觀上已產生醜化犬隻效果,使飼主的寵物與遭羈押嫌犯產生負面聯想。法院認為吳女重製比例甚高,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對鄭女的著作權與人格法益造成實質侵害。
法院審酌吳女未認罪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最終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判賠精神慰撫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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