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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建案的監管困境:從罰鍰成本到預售行銷策略的演變

公平交易委員會定期公布不動產廣告裁罰名單,其中「建案施作夾層」已成為常見的違規項目。這類案件遍布全台,罰鍰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然而市場亂象卻演變為預售屋市場中一種根深蒂固的結構性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業者對法規不熟悉所致,而是因為他們對制度界線過於清楚,使得夾層空間能夠反覆出現在暗示性極強的廣告文案與業務銷售話術中。從建築實務角度來看,夾層合法性的界線非常明確:凡未納入建照與使用執照,事後增設的空間均屬於「二次工程」,涉及違規使用。建商、代銷及設計單位對此都十分清楚,這已成為業界不言而喻的「默契」。

問題核心在於制度本身形成的誘因結構。首先是「銷售與責任」之間存在時間差。夾層廣告多在預售階段出現,目的是刺激購買動機;而真正的違規風險通常在交屋後才會浮現。一旦遭檢舉,建案往往已完銷,建商也已退場,最終承擔行政處分、使用風險與財務損失的只剩社區管委會與住戶。這種「前段變現、後段轉嫁」的結構,使違規行為在商業計算上具備高度可行性。

其次,行政管轄長期採取雙軌制:公平會負責認定廣告是否不實,建管單位則負責認定空間是否違規,兩套制度缺乏即時且強制的連動機制。對業者而言,罰鍰已被內化為可預期的「經營成本」,甚至被視為媒體預算的一部分,而非形成自律的底線。

夾層之所以成為業者偏好的行銷工具,關鍵在於其利潤結構。夾層不計入權狀坪數、不占容積率,卻能在視覺呈現與銷售話術上,大幅放大「可用空間」與「彈性機能」的想像,對銷售端而言是低成本、高溢價的工具。當違規帶來的銷售紅利遠高於可能面臨的裁罰風險時,此行為自然在商業理性下被合理化。

弔詭的是,購屋者權益是否受損,往往取決於入住後夾層是否遭檢舉以及主管機關是否執行拆除。實務上,許多購屋者在簽約時被要求簽署「公設裝潢遭報拆時,業者不負責恢復」的切結條款,風險歸屬早已心照不宣。真正的風險不在購屋當下,而在交屋後被要求拆除的那一刻。

建案施作夾層屢禁不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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