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上月30日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明定立法院應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包含辦公事務費、公費助理工資及專業、資深加給等,並自第12屆立委就職日起施行。此修法引發綠營質疑是為替涉及助理費官司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解套,對此顏寬恒正面回應表示,修法是為保障助理權益與福利,對外界指控感到非常無奈。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助理工資將納入立法委員補助費用,並按每一立法委員每年歲費五倍為總額。目前各委員公費助理費每月預算為47萬2760元,依修法後計算將增至54萬7600元,以公費助理14人計算,平均每位助理可增加約5千多元薪資。此外,修法也明訂增加資深加給、專業加給、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等多項福利。
針對民進黨將此稱為「顏寬恒條款」的說法,顏寬恒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不會啊,這個是關於立法院我們所有助理的權益」,他認為有心人士故意將修法與他連結,對此感到無可奈何,「非常無奈啦,那新會期大家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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