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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放射師控年輕女牙醫勾引丈夫求償200萬 因證據不足敗訴

一名台南女放射師指控比自己小近40歲的女牙醫傳送露胸照片並與丈夫發展不正當關係,導致婚姻破裂,因此提告對方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00萬元。然而,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決女放射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女放射師與男牙醫於2010年結婚,婚後除照顧三名子女外,也協助處理丈夫的口腔外科手術行政事務。2023年下半年,她發現丈夫行為異常,常以工作為由晚歸。2024年1月,她發現丈夫與一名年輕女牙醫互動密切,雙方不僅使用「閱後即焚」模式聯繫,還互訴愛意,女牙醫甚至傳送裸露胸部照片。女放射師指控女牙醫明知男方已婚仍發展婚外情,導致她身心受創,最終於2024年4月離婚。

對此指控,女牙醫堅決否認與男牙醫有婚外情,強調雙方僅因牙科實習與教學需求而有專業往來。她否認傳送裸露照片,主張相關照片來源不明且可能遭變造。女牙醫還指出,女放射師與男牙醫的婚姻早已有破綻,且多數對話紀錄發生於雙方離婚後。

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放射師提供的IG對話截圖無法證明帳號使用者為女牙醫;通聯紀錄僅能證明雙方曾頻繁聯繫,但無法得知通話內容;而關於裸露胸部照片,因未顯示完整拍攝時間且女牙醫主張遭變造,女放射師也未能提出其他證據證明照片真實性及拍攝時間,因此難以採信。

此外,法院查明女牙醫與男牙醫的合照傳送時間為2024年4月24日,已在雙方離婚之後。綜合全案證據,法院認定女放射師無法證明女牙醫於婚姻存續期間與男牙醫有不正當交往行為,因此判決女放射師敗訴,駁回其200萬元精神賠償及假執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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