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警分局日前在社群平台發現一段影片,顯示一輛自小客車在166縣道上逆向行駛,並撞毀道路中央的6支回復型導桿。警方經調閱影像確認,事故發生於本月29日上午7時許,地點位於166縣道42.5公里處,所幸事故未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
竹崎警分局表示,事發後轄區派出所並未接獲相關報案,警方將依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及第62條第1項規定開罰,同時通知道路主管機關向車主求償損壞設施的費用。
警方進一步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致「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若逃逸者,並得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發生事故務必依規定報警處理,不要心存僥倖。
竹崎警分局指出,為提升行車安全,轄區派出所自113年起已於該路段加強取締超速等違規行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警方將持續強化交通執法與宣導,也提醒用路人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道路標線及設施,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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