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高雄住戶天花板漏水糾紛 法院判決樓上住戶須賠償並配合修繕

高雄市一名許姓女子購買社區大樓2樓住宅後,發現天花板長期漏水,導致原有裝潢嚴重受損。經與3樓住戶張姓男子協商後,雙方同意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專業鑑定,結果確認漏水源頭為3樓浴廁熱水管線及相關接頭劣化、鏽蝕所致。

然而,鑑定結果出爐後,張姓男子不承認是自家管線問題,甚至推說可能是其他樓層造成的漏水,並拒絕負責。許女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張男配合修繕、支付修繕費用及相關損害賠償。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專業鑑定結果具有說服力,加上測試發現3樓熱水管線會失壓,且插座也曾有滲水跡象,足以證明3樓管線劣化是導致樓下漏水的主要原因。法官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判決張男必須容忍許女請工人進入其住處維修熱水管線,並負擔約3萬元的漏水修繕費用,以及賠償因漏水導致2樓裝潢損壞的41萬元加計5%利息。

不過,法院駁回了許女要求的精神撫慰金,理由是許女並未實際居住在該處,因此不予支持此項請求。


現正直播
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