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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接單西門町滷味卻未送達 拍照交差後私吞餐點遭判刑

桃園地院外觀。翻攝google map 桃園地院外觀。翻攝google map

桃園市一名彭姓外送員在去年農曆大年初三晚間接下一筆從台北西門町到桃園的長距離外送訂單,但抵達顧客住處後並未按門鈴送餐,而是拍照製造已送達的假象後將滷味帶走自行食用。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須返還滷味費用。

根據調查,彭姓外送員於2025年1月31日(農曆初三)晚間接單,前往台北市西門町萬國滷味取餐,並送至桃園八德的侯姓顧客住處。該筆訂單餐點價格為540元,因單趟距離超過20公里,外送費高達456元,總金額達996元。

當晚約10時26分,彭男抵達八德社區門口後,未按電鈴通知顧客,而是取出滷味拍照回傳,製造已送達的假象,隨後將餐點放回外送箱內離開,最終將滷味帶回家食用。侯姓顧客長時間等待未收到餐點,查看社區監視器後發現外送員的行為,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影像後確認彭男的違法行為,彭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指出,彭男利用工作機會侵占他人財物,行為應屬業務侵占罪,較檢方起訴的普通侵占罪更為嚴重。法官考量彭男侵害顧客財產權益,雖於偵查中認罪,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命其返還滷味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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