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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記者林宸佑涉海軍陸戰隊陳X勇共諜案 國防部:相關案情不評論

中天記者林宸佑涉海軍陸戰隊陳X勇共諜案, 國防部:相關案情不評論.。資料照片 中天記者林宸佑涉海軍陸戰隊陳X勇共諜案, 國防部:相關案情不評論.。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昨天北上執行搜索,中天記者林宸佑遭依涉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聲押,國防部今(17日)晚間指出,國安局依國安聯防機制,統合國防部與調查局共同調查,循線查獲相關人員(含現役軍人)涉國安法事證,採即蒐即辦原則,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案情不予評論。

國防部指出,面對中共滲透攻勢,國防部嚴陣以待,持續教育官兵辨識滲透態樣,鼓勵檢舉不法違常;並透過「國軍涉密查核」與「機密精準標示」等作法,建立國軍接密資格認證與文書涉密精準標示機制,強化機密資訊管理效能;另將透過國安團隊密切合作,提升國家整體安全韌性。

對於此共諜案,根據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周韋志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偵辦海軍陸戰隊陳X勇等現、退役軍人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洩密等案件,於今年1月16日執行搜索中天電視台記者林宸佑1人及現退役軍人9人,訊畢認記者林男涉嫌提供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之金額予現役軍人,再由現役軍人交付軍事上有關之資料予大陸人士,經周韋志檢察官訊畢,聲請羈押記者林男及現退役軍人5 人,經橋頭地方法院裁定全部羈押禁見。

根據橋頭地檢署之前發布的新聞稿指出,被告陳X勇自2017年底起,任職於海軍陸戰隊某單位,擔任中士,係屬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權限之公務員。其明知其所接觸之事項,性質上與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攸關,不得洩漏而損害國家利益,竟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交付屬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電磁紀錄予大陸地區及公務員違背職務期約、收受賄賂、洩密等犯意,自114年1月起,因有資金需求,而於網路上結識暱稱「吉祥」之大陸人士,並同意以相當對價,接續為下列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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