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結婚九年的夫妻因第三者介入而導致婚姻破局。根據判決書顯示,丈夫與第三者透過LINE長期保持密切聯繫,互稱「寶寶」、「寶貝」,言語間充滿親密情感,已明顯超越一般朋友關係的界限。
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持續發送曖昧訊息,如「我寶寶最重要」、「住院前一定要約會」等撒嬌示愛的言論。丈夫也回應甜言蜜語,表示與對方在一起時感到無憂無慮,甚至直接表達「我愛你」等情感。雙方還曾分享不適當的照片及進行露骨對話,其中包含「如果被發現會很慘」的預言,最終確實應驗。
面對指控,第三者辯稱兩人僅是朋友關係,相關照片只是網路流傳圖片,聊天內容僅是工作壓力下的玩笑。她還質疑妻子未經同意查看丈夫的手機與電腦,認為相關對話不具證據能力。
然而,法官認為夫妻共享密碼並不罕見,妻子的取證方式也未涉及長期監控或強迫行為。基於保障婚姻與配偶權,法院認定相關訊息可採信為證據,並裁定第三者需賠償妻子精神損害40萬元。考量到妻子已為孩子放棄向前夫求償,法院作出了此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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